浏览次数:10594 发布时间:2016-06-24 |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2)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淮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市政法委本级决算。
纳入市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市政法委本级 |
2 |
…… |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19.52万元,较上年增加79.1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了79.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福利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52万元。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3.27万元,较上年增加44.8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了44.8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0.29万元,项目支出152.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单位运行公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101.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支出1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23.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14.76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1.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决算数 |
合计 |
40.39 |
因公出国(境)费 |
4.32 |
公务接待费 |
7.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9.0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9.08 |
公务用车购置 |
|
2、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淮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3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2万元,较上年增加4.32万元,出国批次1次,人数1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机关、兄弟地市、招商引资客商等来淮公务用餐。全年接待批次57次,接待人数653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08万元,较上年减少11.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及车辆维修费等,全年购置车辆0辆,年底车辆保有数5辆。
三公经费的减少原因主要为我单位相应政府号召,节能减排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5.9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计算机及打印机。
2015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2.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所发生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