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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7271   发布时间:2017-07-20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2、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处理全市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8、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610办公室的工作。

9、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淮北市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为部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化。

 

 

 

三、淮北市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65.13万元,支出总计492.1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11.1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54.39万元,降低了10.47%,支总增加了8.91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收入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支出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资额。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13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60万元,占68.18%;项目支出156.68万元,占31.8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5.1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92.1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39万元,降低了10.47%,主要原因:收入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支总增加了8.93万元,增长1.85%。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资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8.44万元,支出决算为4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额。其中基本支出335.6万元,占68.18%;项目支出156.6万元,占31.82%。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369.89万元,比2015年增加37.85万元,增长11.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额。其中:“行政运行”决算219.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单位运行公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50.3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单位项目运行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决算6.24万元,比2015年减少8.52万元,减少57.72%,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87.29万元,比2015年增加49.33万元,增长48.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所增加的保险费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86.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13.82万元,比2015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人员增资所增加的保险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8.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5.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14.94万元,比2015年减少8.11万元,降低35.18%,主要原因调整住房公积金比率减少的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4.94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3.80万元、津贴补贴61.79万元、奖金5.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2万元、退休费85.71万元、生活补助2.11万元、奖励金19.75万元、住房公积金31.13万元、提租补贴1.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7万元;公用经费1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9万元、邮电费0.13万元、差旅费0.31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工会经费4.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34万元。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淮北市政法委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淮北市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29.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淮北市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淮北市政法委固定资产总额为177.15万元。淮北市政法委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收入决算表
  2. 支出决算表
  3.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淮北市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项目决算数合计6.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99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淮北市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4%。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32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16年无出国出境外事活动的安排和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88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2万元,下降16%。,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规定。2016年淮北市政法委国内接待共65批次,78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淮北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99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8.09万元,下降96.60%。,下降的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6年,淮北市政法委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