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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暖人心 群众感谢送锦旗
浏览次数:1168作者: 文/沈玥 图/石晓萌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7-09-08

 

为民司法暖人心 群众感谢送锦旗.jpg

8月30日上午,两位村民代表来到烈山区法院,将印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官聂世臻手中,表达他们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感激之情。

2015年12月,烈山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黄某等18位村民与被告王某、陈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村民们诉称,陈某承包了王店果园场等土地,其与王某一起雇佣18位原告挖藕塘和平整土地。施工完毕后,王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尚余14961元劳务费未支付,后经多次协商和村委会调解,两被告拒绝支付剩余劳务费。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其他证据也不充分,导致事实难以认定。

承办法官聂世臻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次去村委会询问情况,到施工的藕塘现场查看。因立案后未能联系到王某,聂法官特意赶赴宿州市泗县王某老家中找到王某,询问案情,交流意见。经过努力,两被告雇佣18位原告施工的基本事实得以认定。但是被告拒不结算,对原告主张的劳务费数额也不予认可。聂法官经审查研究认为,结合施工的人数、地点、时间和工作内容,可以认定原告的主张具有高度可信性,被告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合议庭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已执行到位。

近年来,烈山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