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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敬畏开始
浏览次数:2366作者: 王跃   信息来源: 濉溪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17-10-23

 

 

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一个人有了敬畏之心,心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准则就有了规范,就会自觉用法规制度约束自己。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笔者认为,每个党员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必须心存敬畏,一身正气,让廉洁自律成为一种习惯。

敬畏群众,不负众望。人民群众是我们事业的基石,是各项工作的监督者和评判者,树立群众观点,尊重群众、敬畏群众,把群众放在心上。人民群众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历史的创造者。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初心,使我们党经受住各种磨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从陕北的黄土高原到春之南国,习近平总书记常怀敬畏群众之心,视群众为父母,拜群众为师,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一心一意为群众谋福祉。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实实在在地从心理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融入群众、行动上帮扶群众,才能履好职尽好责,不辱使命。

敬畏组织,廉洁自律。时刻牢记《党章》和各项要求,对党常怀感恩之心,敬畏之心,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党章是党的根本法,它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从中纪委查处的陈树隆、杨振超、周春雨案件以及我省查处的省管干部,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市县发生的阚相华、胡永达、杨快利、王培杰、陈锦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究其原因,就是他们漠视了党章,践踏了党章,丧失了共产主义信仰,严重损害了党员形象,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正如他们在忏悔书中所说的,自己之所以走到这一步,就是因为忽视了学习,忽视了入党时的誓言,失去了对党章的敬畏之心,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在新的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清形势,坚定信念,重新唤醒党章党规的意识,牢记根本宗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敬畏法规,行有所止。一方面法规是“护身符”,是“尚方宝剑”,每个人都要常怀敬畏之心。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应将法规作为人生不可或缺的“必修课”,终身不懈地学、矢志不渝地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精神,做到学思结合,以思促行,学以致用;另一方面法规是“底线”,是“红线”,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其尊严与权威。法规神圣不可侵犯,需要人人遵守,任何人都不得漠视与亵渎,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坚守法规“底线”,才能避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守法规“红线”,就不会出现“徇私枉法、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人人都必须时刻牢记法规“底线”不能逾越、法规“红线”不可触碰这个信条,且不可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