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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伙酒后脾气大 竟开车撞商店
浏览次数:1913作者: 李锋博   信息来源: 濉溪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17-11-15

喝酒后脾气大,80后小伙孙某酒后到商店买水,因为买水的事与商店老板发生口角,和商店老板打了起来。孙某离开商店20分钟后,再次驾车将商店西墙撞开致多人受伤。濉溪县检察院以孙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11月9日,法院以孙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蒙城县某村村民孙某,酒后驾驶面包车载乘他人到濉溪县双堆集镇某村一铁皮屋商店内买水。此时店内有十余人在打牌、看牌。孙某在商店门口因买水的事辱骂、殴打店主曾某,被人劝开时,临走孙某还语言威胁曾某。约二十分钟后,孙某驾驶面包车载乘同村村民李某返回,在明知店内有多人的情况下,驾车将该商店西侧铁皮墙撞开,致在店内看牌的曾某甲、曾某乙等多人受伤,店内部分物品被撞坏。孙厚孙某驾车离开,由于紧张加上喝酒后有些晕,在距现场约一公里处将车开到了沟里,后孙某弃车逃离。经鉴定,曾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孙某积极与各被害人调解,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在明知曾某经营的商店内有多人的情况下,酒后驾车撞击该商店,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孙某当庭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市民朋友们,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更不可因酒后意气用事,去危害他人生命、健康安全,自己也会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