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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研讨会
浏览次数:924作者: 文/刘鑫 图/卢天振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1-22

 

烈山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1.JPG

1月17日上午,烈山区法院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研讨会议,党组书记、院长蒋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蒋涛院长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进展,促进烈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要在维护大局稳定上有新作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主动适应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做到罚当其罪,宽严有度。立足司法职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企业案件,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要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有新作为。要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东部新城建设。妥善审理涉重要建设、重点工程案件,助力棚户区改造,以司法之力融入、服务、保障美丽烈山建设。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把破产案件办出特色、办出实效,将“淮北模式”发扬光大。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集约化、信息化、科技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三是要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我们多一事,就是群众少一事,要时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司法为民。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把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实到执法办案具体环节中,让群众少跑腿、司法多跑路,减轻当事人诉累。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四是要在司法改革上有新作为。坚持司法改革永远在路上,将改革进行到底,努力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以集约、高效、优质为目标,推出六项“集中”改革举措,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落细。各部门要树立创新意识,结合日常工作走出自己的特色,坚决抵制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

五是要在正风肃纪上有新作为。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将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建设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