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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杜集区法院: 重拳惩拒执 力克执行难
浏览次数:1134作者: 魏雅琦,任晓东   信息来源: 杜集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4-24

为切实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法院注重精准发力、精准施策,针对执行偏松偏软问题,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采取有效的强制及惩戒措施予以打击。2018年1至4月,共司法拘留7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2件4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逮捕2人,促使一些大标的案件和长期信访案件得到了有效执行,“疑难案”、“骨头案”得到了“根治”。

在2015年3月受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执行案件中,张某于2014年3月交通肇事致三人死亡、三人受伤,法院判决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刘某、单某赔偿10名原告1338266.38元,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被执行人刘某、单某长期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均在徐州,经查二人名下房产被当地法院先行保全查封,无其他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导致蒋某等人多次多级信访。执行法官经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拉网式查询,并多次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法院核实,确定二被执行人在交通肇事案发后以借贷名义对110万元财产进行转移,名下的房产也因此被查封。杜集区法院果断采取措施,将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利用公安网上追逃系统顺利将规避执行的刘某、单某抓获。刑事拘留期间,二被执行人家属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赔偿款60万元,余款80万元每季度支付20万元,年底付清,并以两套房产作为还款的担保。被执行人刘某、单某目前已经被批准逮捕,下一步准备移送检察机关公诉。

申请执行人任某等与被执行人张某、石某共有纠纷一案,张某、石某在其子张甲因交通事故死亡后,领取了张甲全部的赔偿款及死亡抚恤金,杜集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石某返还张甲妻子及女儿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款504641元,张某、石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二被执行人既不同意支付亦拒绝报告财产状况。2018年2月24日,执行法官在对二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在刑庭法官指导下,及时到相关单位搜集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二被执行人确已实际领取了100余万元赔偿款项,并在短时间内连续取出,银行帐户仅35000余元,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法官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建议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二被执行人立案侦查。3月13日,二被执行人在收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书后,即委托家人与申请人协商,4月初达成和解协议并对504641元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完毕。

杜集区法院重拳惩拒执的做法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案件申请人也为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表扬信表示感谢。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工作中,淮北市杜集区法院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注重协调,化解到位。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对社会热点案件及重大敏感案件及时上报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主动对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强大的执行联动合力。

二是完善机制,联动到位。抓好外部联合,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协作,统一证据标准,完善拒执罪审查、移送程序,适当简化立案等相关程序,畅通打击拒执罪通道。

三是规范程序,把关到位。明确重点,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暴力抗法,非法处置已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情形作为打击重点。对每一项执行措施都按照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和证据标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执结高效率、无漏洞。

四是强化宣传,预防到位。强化权利义务告知,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法律后果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宣告。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营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