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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传福音 安稳老人心
浏览次数:2374作者: 谭昌领 张 斌   信息来源: 孙疃派出所发布时间:2018-07-18

 

“俺过去就怕老天爷连阴雨,担心旧窝生出个好歹,自打挪窝住进新楼房,和子女生活在一起,这下俺的心算装肚里了。”7月16日,安徽濉溪县孙疃镇四李村老伯,拉住上门回访的孙疃派出所教导员、传习员李士录的手,堆满皱纹的脸上高兴地说。

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开展脱贫攻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濉溪县公安局孙疃派出所发现部分农家存在子女居住在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自己的父母长期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

针对实际情况,孙疃派出所传习中心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走村入户宣讲活动,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等内容,制作发布了《关于敦促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住房的通告》。尤其在街头、村头、路头以及公共场所张贴通告达2800份,如发现老人居住状况疑似案例的,主动登门入户,发放资料,普及法律,宣传政策,还在村干部、村民理事会配合下,对老人的子女进行约谈劝导,营造让该行为应受到全社会强烈谴责的舆论氛围,自觉划清荣辱界线。对有的当事家庭成员不理解,认为派出所多管“闲事”。民警忍辱负重,不厌其烦,偏管老人安居这桩“闲事”。

6月底的一天,共产党员、孙疃派出所教导员李士录带领民警,前往四李村开放式党校进行传习授课时,发现八旬老伯夫妇居住不足15平米的低矮潮湿危旧房里,不堪遮风挡雨。经了解,老伯5个子女都有住宅楼房,日子过得挺红火,且老伯身缠病魔,起居出现困难,从此不见往日的笑容。李士录掌握情况后,随即登门找到老伯长子摊牌,召集三兄弟开“诸葛亮”会,讲明道理,督促转移两老人安全住房,兄弟们深受启发,感到惭愧对不起父母,平时光顾出门挣钱,忽略老人生活问题。当场,兄弟仨争先恐后,都愿接老人到自家住,尽一份孝心。还是长兄捷足先登,为了老人居住方便,立马腾出一楼的一大房间,布置的停停当当,接回老人和子女一起生活,其乐融融,让老人过上新时代美好的日子。

孙疃派出所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注重传习效果落地生根,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凡是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督查促办赡养人主动将老人接到安全住房中生活,并主动承担起照料老人生活起居的义务。如有老人有多个子女的,子女之间应当主动协商好老人的赡养事宜,不得互相推诿,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同时,提倡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让老人远离危旧蜗居,入住安居房。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截止目前,孙疃派出所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全镇22个行政村,470多个自然庄,已有80多个家庭腾出尚好房屋,纷纷接纳老人回家,搬进了安全住所。另外,12户在外地打工的子女返乡,正在精心置办老人安全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