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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中院签署《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浏览次数:1945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7-20

7月17日-18日,在连云港召开的首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上,“一带一路”沿线21家中级法院及上海海事法院共同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共同为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提供有效司法服务保障。最高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江苏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嫒珍,连云港市委书记项雪龙等出席开幕式和签字仪式。21家协议法院相关院领导与来自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学术、科研机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讨。淮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应邀出席研讨会,代表淮北中院签署协议并主持研讨会闭幕式。

与会人员调研了连云港市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相关规划项目与工作成果,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下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与具体实践、司法保障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的现实挑战与创新举措、新时代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争端解决的机制探索与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讨,联合签署了《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就充分发挥法院职能,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为国际经济交流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期的法治环境达成共识。根据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协作法院及辖区法院将加大司法协助力度,共同打击跨区域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立案、管辖协作,保障当事人诉权;不断深化执行联动,加强委托执行案件应急协作、风险化解,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积极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构建,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建立司法信息交流机制,增进协作法院相互学习借鉴;建立委托送达、调查取证机制,提升审判效率;建立法律适用协调机制,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建立常态化调研协调机制,共享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调研成果;建立人才培养协作机制,实现人才培养效率最大化;建立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审判”作用;建立定期研讨会制度,共同探讨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中的司法难题,交流审判经验和前沿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