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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第二监察室主任孙自权一行到濉溪县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浏览次数:5567作者: 刘洋洋   信息来源: 濉溪县政法委发布时间:2018-08-31

8月28日下午,省纪委第二监察室主任孙自权一行三人在市纪委副书记赵德荣同志陪同下,对濉溪县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徐虎,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松出席会议。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丁正武、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卫东,市打黑除恶支队有关领导,县局政委朱德春、驻局纪检组组长魏杰、指挥中心、刑侦大队有关领导、县扫黑办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松汇报了濉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提出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思路。他指出,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牵头、各方联动配合,精心谋划,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全县将继续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赌博、环保、涉枪爆等问题入手,深挖黑恶犯罪线索,加强经营打击,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成效。

孙自权同志充分肯定濉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绩,认为濉溪县扫黑除恶工作基础扎实、开局良好。他指出,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次自上而下的行动,从党中央、国务院到省委省政府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一要高度重视,强势推进。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落实责任,真抓实干。扫黑除恶工作组和刑侦部门在扫黑除恶最前沿,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做好案件经营工作,要打开办案思路,完善与县法检两院的工作联动,明确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效,加快战果转化。一定不能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行为,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三要突出保障,抓好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为期三年的攻坚战,必须加强队伍监督管理,深挖幕后“保护伞”,坚决铲除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从本地风俗民情出发,要求处理好“人情、法律、矛盾”的关系,坚决杜绝该打不打、选择性执法、降格处理等情况;要加强各部门协调,进一步加强线索通报及沟通协作,适时邀请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增强工作合力。

孙自权同志建议,一要高度重视“两查三对比”制度的执行情况,真正把线索摸排责任压实到基层一线。二要在案件经营上下功夫,抓好重点案件攻坚,同步推进打财挖伞工作。三要在边扫边建上下功夫,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牵引,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徐虎表示,濉溪县将按照省督导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巩固当前取得的成绩,狠抓线索摸排,案件侦办,基层社会治理三方面工作,在全县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