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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检察机关首次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完成
浏览次数:1873作者: 王彬   信息来源: 市检察院发布时间:2018-10-15

根据淮北市检察院检委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淮北市检察院评查办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市上半年案件集中评查工作。此次评查自2018年8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止,历时20个工作日,共评查案件1151件。全市两级院专职评查员及兼职评查员共14名参与了评查工作,人均评查案件量82件,日均评查案件量4.1件。

本次评查为《实施方案》施行以来的首次,在评查过程中,淮北市检察院评查办多举措推进工作,确保案件质量评查落到实处。一是重筹划。前期召开集中评查动员会,集中评查员学习评查标准,并设置专门评查地点,与淮北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各区、县检察院充分沟通,确保评查人员能够脱产评查,与计装处、技术处等部门积极筹备,做好服务保障。二是全覆盖。在时间跨度上,此次评查范围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今年上半年办结的案件。业务门类上,包含公诉、侦监、民行、监所、控申等全部业务部门案件。三是更公正。标准上,严格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的评查标准,且评必有据。在评查方式上,采用交叉评查,即在评查本院案件时,本院评查员不参与评查,由其他各院评查员评查,确保评查结果的公平公正。

通过集中评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淮北市检察机关司法行为,加强了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管理,有效地推进了办案质效的提高,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