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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国家安全法》等五部法律
浏览次数:1981   信息来源: 市中院发布时间:2018-12-26

 

12月14日,市中院党组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间谍法》等五部法律。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主持学习会并作辅导讲话,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部分参会人员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畅谈学习心得。

余跃武院长在辅导讲话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中央的一贯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掌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民营经济蓬勃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充分认识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握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新政策新要求,把会议提出的六项支持举措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环境。按照省委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三十条意见等相关要求,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尽快制定实施司法服务保障意见,把产权平等保护作为重要法律原则和工作准则落实好。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正确区分民营企业经营中的行为性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标准,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有效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三是树立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国家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牢国家总体安全观,全面提升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增强防范能力和应对措施,保护好包括审判秘密在内的各种国家秘密,切实把保密意识的弦绷得紧而又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