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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2018年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浏览次数:3330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9-01-02

今年以来,烈山区民政局按照省、市、区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策落实为引领、以规范建设为重点、以示范实验为抓手,着力夯实基层政权、创新群众自治、加强社区治理,扎实推动烈山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创新发展。

全面完成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超前谋划,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依法选举,统筹推进,整个换届过程平稳有序、氛围浓厚,既实现了组织意图,又充分体现了民意。全区50个村(居)共选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162名,其中新进村(居)民委员会成员70名,“两委”成员交叉任职48人,女性37名。在47名村主任中,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24名,占比51.06%,完成“一肩挑”任务。同时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一票”选举等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新一届村(居)委班子成员的性别、年龄、文化结构等较上一届均有明显改善。

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民自治工作卓有成效。由组织部牵头,民政局协同推进,三镇整体联动,大力推进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民自治工作。一是创新思路,把党小组建在自然村,建立“党群微家”,打通党组织与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基层党组织真正发挥堡垒作用,真正让“党群微家”建成群众的贴心之家。二是把党组织建设融进村民理事会建设中去,积极推进党小组长、村民理事会理事长“一肩挑”,充分发挥党小组长的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有效组织群众协商议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到“我的地盘我做主”,提升村民的自治水平。三是指导已经建立的自然村村民理事会制度建设,规范理事会的协商议事制度、议事程序、议事流程,明确理事会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避免自然村的村民理事会成为村民委员会的下边的“腿”,确保自然村村民理事会在协调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村民矛盾纠纷、维护村民权益、反映村组群众的利益诉求、抵制封建迷信、推行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等方面发挥协商、监督、引导等作用。

有序推进2018年社区项目建设。争取省市125万元资金用于打造古饶镇赵集社区为民服务礼堂、谷山村“一站式”服务大厅、烈山镇洪庄村移风易俗文化礼堂和烈山镇青谷社区、古饶镇张庄村、刁山村、宋疃镇太山社区、古饶社区村部装修改造以及和村社区电商平台与村民理事会建设等9个项目,目前除古饶镇赵集社区和张庄村项目正在建设中,其他项目建设均已全面完成。

扎实做好村(居)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比对与证书发放。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履责,全面完成了62个村(居)委会基层组织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比对和证书发放工作。

大力开展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为加快镇政府转变工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更好地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相关部门的协调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出台《烈山区关于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高位推进我区的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创新治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推进城乡社区“四社联动”,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扎实抓好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四社联动”治理创新改革,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和治理能力。强化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工作,全面推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并实现了全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