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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筑牢民生底线 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浏览次数:2990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9-01-31

城乡低保提标扩面。积极推进低保城乡统筹,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市辖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570元/月;濉溪县统一调整为530元/月,完成“两线合一”及低保城乡统筹的工作任务。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工作,重点摸排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净增6149人,农村低保覆盖面由2.4%提高到3.1%。全市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59.7万人次,支出资金21080万元。

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和“351”兜底政策,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年封顶线由10000元提高到15000元。全市累计救助132903人次,支出救助金4906万元。“351”兜底累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3958人次,支出救助金327万元。

临时救助分类实施。完善认定办法,按照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分类救助,将救助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在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视急难类型委托镇(街道)审批,增强救助的及时性。2018年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727人,支出资金512.6万元,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73.1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提标增量。全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70元/月和700元/月。建立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对经评估确定为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和150元的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009人,52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830万元。

灾民生活妥善安排。开展受灾人员冬春基本生活救助摸底排查,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60万元,棉被1000床、棉大衣391件、棉衣裤340套、绒衣裤400套。建设因灾倒损重建群众住房211户590间,修缮239户628间。开展“同舟共济”灾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受灾民众提供灾后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家园重建等服务。

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向社会公布求助热线,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每天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求助避寒。强化“互联网+”寻亲服务, 通过多种媒介发布寻亲信息,帮助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入冬以来,全市已开展街头巡查226车次,救(劝)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201人次。

专项救助全面覆盖。落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596.1万元,惠及38221名生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全面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3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900元,保障377名孤儿,累计发放资金393.97万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利用两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开展走访评估,落实家庭监护责任,为344户困境儿童发放价值近40万元的营养辅食等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