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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疃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强化“扫黑除恶”和春节前的安全教育
浏览次数:1135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9-02-18

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黑恶势力活动,规范社区矫正安全监管。2月月1日,宋疃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强化“扫黑除恶”和春节前的安全教育。

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教育中,所长桂鹏举强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的11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清黑恶势力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并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遵纪守法、改过自新,杜绝涉黑、涉恶,远离“黄毒赌”。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服从监管教育,成为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开展逐人自查。组织服刑人员认真开展“四查四看”活动,进行自我剖析、查摆问题。一查思想认识,看是否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的问题;二查生活作风,看是否存在涉足不健康场所、交友不慎和参与赌博的问题;三查立场原则,看是否存在立场不坚定、原则性不强,对身边有黑恶势力不检举、揭发,并且包庇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的问题;四查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

签订个人承诺书。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签定了《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承诺书》。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均承诺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约束自身言行,不参与违法违规和涉黑活动。

强化节日安全教育。春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要遵守有关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外出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杜绝手机关机,如若违反,严肃查处:教育服刑人员要在春节期间严控饮酒,饮酒后杜绝开车:禁止燃放烟花炮竹,要求文明过节;要求文明出行,确保个人及家庭安全。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为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