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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妥善办理人大代表议案获好评
浏览次数:4542   发布时间:2019-07-18

7月10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咏梅带领民一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市供电公司,向市人大代表王英送交议案办理书面答复意见并对议案涉及的问题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王英代表对市中院的答复表示非常满意。

今年3月,市中院接到市人大常委会转来的淮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将电力设施产权人作为电能经营者》的第178号代表议案后,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专门召集有关人员共同研读议案内容,明确议案办理责任,确定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咏梅牵头,负责审理民事侵权案件的民一庭具体办理。承办人员多次与王英代表沟通,6月初还专门到市供电公司当面听取王英代表及供电公司领导的意见建议。民一庭统计梳理了近五年来我市法院涉及触电人身伤亡侵权案件审判情况,对议案中提到的问题逐案进行整理分析,认真研判案件审理质效情况。召开两级法院座谈会,认真分析议案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裁判标准。与省高院及时沟通,听取上级法院指导意见,认真形成回复意见。下一步审判工作中,市中院将指导基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清事实责任,准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加强类案协调,切实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