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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第一督查组到区司法局督查指导意识形态工作
浏览次数:3812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   信息来源: 李婷发布时间:2019-08-20

 

 

8月14日上午,烈山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第一督查组一行3人到区司法局督查指导意识形态工作。

督查组首先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强所作的《烈山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随后翻阅了我局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会议记录、图片、信息、学习资料、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等材料,详细了解了我局工作落实情况,在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督查组指出,烈山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强有力的工作合力扎实履职尽责、发挥思想引领、把好舆论导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成效。

督查组要求,烈山区司法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充分发挥烈山

区南湖雅苑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的作用,开展宣讲、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弘扬社会法治正能量;依托“学习强国”APP,做好做实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持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壮大宣传队伍,抓好“法在身边”等微信工作群的管理、运行,借助它们积极宣传政策,普及法律、法规,为广大公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

最后,李强表示,烈山区司法局将认真落实督查组的指导要求,在巩固意识形态工作成果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来解决重难点工作,通过抓阵地建设、抓导向引领、抓队伍培养、抓机制创新,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意识形态安全之责。一是加大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严格对照区委办转发的《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传达、宣讲和贯彻落实,不断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司法行政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持续凝聚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展示司法行政优秀文化成果。结合支部实际开展特色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严格管控网络舆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防控工作,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和司法行政干警的互联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网络信息安全的学习教育,引导大家站稳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加强分析研判,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保持政治敏锐性,对网络、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的错误言论、虚假信息等不信谣不传谣,守牢网上阵地;四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到敬老院献爱心志愿服务、义务植树、走访慰问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展现我局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五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年终考核中落实好,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做到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为建设美丽烈山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