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相山区
任圩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士觅回安身之所
浏览次数:2273   发布时间:2019-08-20

 

残疾人士刘某和孩子居无定所,在相山区任圩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下,刘某终于觅回安身之所,近日,他含着热泪向任圩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人间自有真情在,世上还是好人多!”

残疾人士刘某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妻子黄某患有轻度智力障碍,两人育有两个女儿。2005年,夫妻双方在位于相山区任圩街道辖区的宅基地盖了两间红砖瓦房。2015年,该地区进行征地拆迁,此时黄某突发疾病去世,等到刘某一家获得一套还建房时。岳父岳母霸占此房,不让刘某居住。居无定所的刘某及孩子希望岳父母能将还建房分给自己,但遭拒绝。

“明明是我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岳父母虽然享有继承权,但是我和孩子现在居无定所,侵犯了我的权益。”为觅回安身之所,刘某走上了漫漫维权路。但因调解无果,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2018年5月,刘某找到相山区任圩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安徽镜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茹君接受指派,为刘某讨回公道。张茹君律师向刘某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审查了刘某的现有证据情况,认真分析案情,经充分准备,张茹君律师代拟了民事起诉状并代理向相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经人民法院受理后,由于该房屋无房产证,判决刘某及孩子居住在此处房屋,待办理房产证时再进行分割。

收到判决书时,刘某松了一口气,历时多年,他终于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再也不会流离失所了。

本案依法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法律援助制度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如果没有法律援助制度,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本案运用法律武器有利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法律援助事业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展现了援助律师忠于法律,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在全国人民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无疑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