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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 统一试点工作
浏览次数:6249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18

近日,杜集区法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民事审判法官与全市各家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一直以来,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存在“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最高法院也发出通知,授权各省、市、自治区法院开展试点工作,杜集区法院作为淮北市辖三区交通事故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试点法院。会上,参会人员就如何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工作深入讨论交流。 

下一步,杜集区法院将在征求保险公司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逐步统一适用城镇居民相关标准计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