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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烈山法院周月明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浏览次数:4507作者: 石晓萌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9-12-24

近日,全国妇联下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烈山区法院周月明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周月明同志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荣获个人三等功、安徽省法院优秀法官、淮北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年来,恪尽职守,热心公益,审理案件近2000件,其中大量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7年经安徽省高级院批准成立“周月明法官工作室”。

作为女法官,她一直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把女性具有的耐心、细致、认真、热情、细腻的特点运用到案件审理中,把维权调解贯穿于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形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模式。

作为业务庭长,积极利用法官工作室平台,对接家事审判,深入探求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成因,注重把握家事案件中当事人法律关系背后情感关系和利益纠葛的重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此外,凡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案件,都主动提供司法救助,对预交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一律给予减缓免。

作为党支部书记,周月明带领支部党员在“法官妈妈”活动中,积极开拓创新,丰富活动方式,温暖了众多儿童幼小的心灵,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做出巨大贡献,“法官妈妈”品牌被评为省第十一届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同时,通过“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等形式,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问题、心理问题,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帮助他们成长为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学有所长的阳光少年,受到人民法院报、安徽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烈山法院注重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切入点,用正义的力量执掌起法律的天平,通过一次次开庭审判,一次次细致调解,一番番温情开导,把对妇女儿童的一片爱心融于对法律的忠诚和守望之中,传递着法律的柔情和温暖,彰显着司法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