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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
浏览次数:5759作者: 王跃   信息来源: 濉溪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20-01-07

 

今年以来,濉溪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打破批捕环节与审查起诉环节分开办理格局。刑事案件从提前介入开始,均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一办到底”,依法审查逮捕周期平均缩短1.3天,依法审査起诉周期平均缩短3.5天,提高了案件侦查质量和办案效率。

落实办案规程。积极开展前期调研,着手制定“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的工作流程。根据本院员额检察官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员额检察官参与案件办理工作人选,并确定办案组人员配备及分案、轮案规则。

调整岗位权限。根据“捕诉一体”业务要求,“同一规则”原则和“自动轮案”分案轮案原则,集中对统一业务系统中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法律文书、办案单元、轮案规则和案件特性等进行设置,确保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的权限。

注重全程跟踪。向兄弟院学习统一业务系统配置经验,借鉴统一业务系统调整配置中好的做法,对可能碰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案管受理-系统录入-案件分配和提前介入-提请逮捕-一审公诉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