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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多举措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浏览次数:2814作者: 任凌云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25

 

近年来,淮北市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扩大工作领域、完善组织网络、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法律效力等方面,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人民调解是一项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它既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时期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安定因素,推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重新审视人民调解工作,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将人民调解工作视为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整合力量,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筑牢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丰富人民调解平台和手段,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自身建设,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回访、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公开,并上墙明示。按照及时、经济、严肃、和睦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称、标牌、印章、调解庭(室)徽标、调解员徽章、调解员工作程序和调解文书格式。大力推动调委会“五有”(有标识牌、有相对固定工作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建设,推动规范化建设上新水平。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司法局调委会的工作能力。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乡镇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两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