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诉讼规定。淮北中院审监庭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和互联网法庭开展网上开庭,将疫情对审判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互联网开庭既避免了诉讼参与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风险,又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提供了有力保障,实现了庭审和防控工作的两不误。
本次网上开庭的案件系再审申请人陈某某与被申请人孟某某、原审被告任某某合伙协议纠纷的再审案件,再审申请人庭前还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因疫情影响,原定的开庭时间需要调整,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同意后,审监庭审判团队决定调整开庭时间并采取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庭审工作顺利开展,审监庭审判团队提前通知并指导各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及证人正确使用网上庭审软件,核实参加庭审的诉讼代理人的委托信息,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前期沟通。庭审中,法官和书记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护要求,诉讼参与人互不见面,身份核对、答辩、举证、对证人发问、质证等均在网上完成。庭审视频画面清晰,声音传输清晰,庭审笔录同步完成在线核对与签名。由于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与积极配合,本次再审网上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董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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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校:孟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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