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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 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浏览次数:5196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03-23

烈山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民政各项惠民政策,维护困难群众利益,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精准认定、快速办理的原则,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强精准认定和动态管理,确保不漏保、不错保,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推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27户991人,其中有605人纳入低保、23人纳入特困,未脱贫3户,全部纳入了低保保障。

主动出击,政策衔接到位。区民政局每季度主动与区扶贫办对接,摸清全区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情况,把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对于能按户认定符合低保条件全户纳入保障范围;对于按户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符合条件按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最大限度的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丧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实现兜底保障脱贫。

强化主动发现,实现应兜尽兜。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区民政局对未获得低保和未全户获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进行走访,填写入户调查表,建立一户一档。通过走访摸实每户的家庭变化情况,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应保尽保,精准兜兜。

加大救助力度,多方兜牢网底。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综合性救助措施,实施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大学生救助等,同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用好用足临时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和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紧急的,简化审批环节,开展先行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人民群众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积极引导倡议社会团体有序参与脱贫工作,组织社会团体慰问杨庄办、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扶贫对象人员110户。

坚持渐退到位,确保稳定脱贫。坚持脱贫缓冲,实施渐退帮扶制度。对于通过扶贫政策扶持后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家庭,除人员减员外继续发放一定期限的低保金,2020年前确保实现稳定脱贫,保持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