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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打造亮点突出特色推进法治烈山建设
浏览次数:2640作者: 丁勇敢   发布时间:2020-06-08

 

近年来,烈山区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工作重点,科学谋划、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因地制宜,推动法治烈山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法治宣传为媒介,树立法治烈山“法宣”品牌。立足“12.4”宪法宣传日,做好重大宣传时间节点的法律宣传。大力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宪法进万家”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开展针对贫困户的“法治扶贫”、针对农民工的“普法课堂”,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专项宣传活动,采用街头宣传、短信普法等多种方式,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江淮普法行等主题活动50余场次,法治征文37篇,《南湖法治》栏目32期,编印发放宣传资料5.2万余份。把扫黑除恶宣传融入到“七五”普法计划,组织法宣办成员单位在杨庄矿工人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举办扫黑除恶大型文艺演出,设置举报信箱6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立足“谁执法谁普法”,做好日常法律宣传。实施普法责任清单,全区各个普法责任主体根据自身职责充分利用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的法律宣传,让百姓“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实现以案释法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零距离”。

以法治创建为抓手,树立法治烈山“先进”品牌。立足依法行政先进示范单位创建,积极推动各镇(街道办)区直单位从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依法管理经济社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等方面进行创建,经申报、审核、公示、授牌,杨庄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分局被授予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立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指导所辖村(社区)从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等方面参与创建,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全区共有国家级示范村2个、省级4个、市级9个。

以法治创新为动力,树立法治烈山“创新”品牌。立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自2018年古饶镇开始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以来,烈山区稳步推进该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为村(社区)事务管理、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开展脱贫致富项目中遇到的涉法争议,定期组织法治“体检”,及时提出防范风险的法律意见。立足解决民营企业纠纷,2019年,区法院、区工商联、区司法局等部门加强协作,挂牌成立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是非公有制企业或区工商联(总商会)、行业商会会员,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非公有制企业矛盾纠纷,为民营企业解决纠纷提供更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