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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督导一县三区法院“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浏览次数:3060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7-0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要求,6月10日-11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咏梅到濉溪县法院,副院长杨春杰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沈顺到杜集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齐敦全及沈顺主任到烈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文彬及沈顺主任到相山区法院,督查指导“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实现了市中院对基层法院“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第二轮督查指导全覆盖。

座谈会上,各基层法院院长汇报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市中院督导组详细了解警示教育相关任务落实措施和工作进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督导组指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是中央、省、市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生动实践。一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深刻认识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提振斗争精神,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检视整改,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在查摆问题上再深入。按照“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时间表、路线图,抓好每一个规定动作,把每个环节搞扎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检查,充分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部署要求。三要在整改落实上再强化。紧扣“三个以案”主线,按照“四对照四检视”的具体要求,坚持做到“四联四增”,以身边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例为参照进行深刻剖析,认真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见底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