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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检察院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活动
浏览次数:7462作者: 王跃   发布时间:2021-01-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1月15日上午,濉溪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1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活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积极主动落实通知要求,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用良好的作风推动和保障监督检查实效;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围绕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公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和日常就餐、办公用房使用、公款违规开支、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三是严格执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执纪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部室,对问题线索不查不问、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今后,濉溪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还将继续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织密织牢监督网,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