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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四到位”扎实推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
浏览次数:3928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07

2021年烈山区民政局认真根据省、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要求推进孤儿保障民生工程工作,有效保障了孤儿基本生活。上半年,烈山区共保障孤儿53人,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人,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34.98万元。

强化监护责任落实到位。区民政局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如何更好的为未成年人开展关爱保护工作,切实担起职责发挥作用。年初开展了一次集中摸底,确保每一位孤儿都在被委托人的照顾下健康安全成长。在疫情期间,区民政局对每一位孤儿发放疫情大礼包,确保每位孤儿得到保护。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区民政局组织到困境、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给孩子送去了学习用品,同时又组织社区儿童主任在儿童之家开展“童心向党----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手工DIY主题活动。

关爱保护政策宣传到位。区民政局于2021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发放《烈山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手册》《烈山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青少年禁毒宣传手册》等宣传彩页3000余份。主要从家庭监护、儿童保护等方面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

档案管理到位。及时将孤儿基本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并完善详细信息,信息录入后及时建立孤儿信息电子档案,确保与纸质档案一致;把孤儿升学、监护情况变化等信息及时记录后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中进行收集,档案归总后进行集中存放、电子档案导出到专门电脑内进行备份,做到档案管理到位。

发放资金到位。区民政局根据《淮北市烈山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法》和淮北市民政局 淮北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淮民事﹝2020﹞8号)确定2021年孤儿资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并于每月25日前及时汇总孤儿生活费拨付信息并向区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并将新增人员及人员变动信息提交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区财政局审核后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到民政局专户,对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区民政局通过徽商银行代发到孤儿手中。积极准确做好2022年孤儿资金预算工作,确保我区孤儿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