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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宣讲
浏览次数:30079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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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按照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中院在淮矿会议中心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宣讲,组织观看了“三个规定”宣传片,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作“三个规定”专题宣讲,市中院副院长杨春杰主持会议,市委巡察组、市发改委、市团委等16家市直机关领导干部200余人,市中院全体在编干警参加宣讲。

余跃武院长在宣讲中指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政法队伍,适应新时代形势任务要求、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这次教育整顿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整治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首,是整治顽瘴痼疾的关键一环。一是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出台的时代背景,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防止干预司法作了制度安排,“三个规定”是对决定有关内容的具体落实。二是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执行和落实的思想自觉。“三个规定”一体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止干预司法制度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期待的重要举措,是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的重要方式,是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的重要保障,对于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三是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内容实质,建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三个规定”建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防火墙”,架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设立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的“隔离带”,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坚持双向发力,共同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定法治信仰,领导干部要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发扬斗争精神,领导干部要带头冲在前、干在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维护法治,尊重和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教育宣传,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政法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干警把握政策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