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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践初心——记“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烈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杨红梅
浏览次数:10034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09

当你走进烈山区人民法院,可以感受到浓郁的党建文化气息:明亮的走廊两侧墙壁上、威严的法庭里、宽大的会议厅里……随处可见宣传党建的文字、图片、标语。在烈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机关党委)主任(书记)杨红梅的示范带动下,法院每一名党员、每一名司法干警都忠实履行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杨红梅,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审判员、研究室主任、政治处主任、党总支书记,现任烈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机关党委)主任(书记)。杨红梅参加工作近30年,从事党务工作12年,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她撰写的党建论文曾获全省三等奖,年度考核七次被评为优秀等次,其分管的多项工作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第十一届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全省法院“党建先进集体”“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干部,杨红梅始终坚持理论学习,学习党的经典著作,不断强化思想定力、政治定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同时,杨红梅把不断学习作为保持先进性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在学习中实现自我转型升级,把党性锻炼作为保持先进性的必修主课,认真对待每一次批评和自我批评。多年来,杨红梅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个人嘉奖三次,先进个人三次。

杨红梅时刻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时时、处处、事事都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她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人民法院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净化“三圈”,无重大过失或违纪违法问题,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她谦虚谨慎,慎独慎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理念,经常与党员干部谈心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她践行司法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导,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为强化队伍建设,杨红梅以筑牢党员干警思想根基为己任,注重运用QQ、微信、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发掘典型人物“微事迹”,营造“互看互学、互比互促”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警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能力。她创新教育培训载体和形式,有效将干警学习延伸至“八小时”之外,积极开展演讲报告、主题征文等主题活动,打造多元化党建活动中心,强化队伍建设的“软实力”。

杨红梅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着这样的理念: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紧跟时代脉搏,杨红梅创新“党建+”融合型工作模式,把党组的领导作用、机关党委及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在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不管是带好法院队伍,还是促进审判工作,首要任务就是要抓好党建工作,坚持党建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杨红梅说,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焦“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在她的带领下,烈山区人民法院荣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党旗飘扬争做先锋榜样,党徽闪亮践行初心使命。杨红梅多年来时刻牢记党员的奉献精神,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党员的忠诚与信仰。今后,她还将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以“党建+主体责任”“党建+理论武装”“党建+组织建设”,做好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