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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烈山法庭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浏览次数:7913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10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烈山区法院烈山人民法庭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烈山人民法庭始终遵循“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审判业务、服务基层、队伍建设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奉行办案第一要务  切实履行审判职责

烈山人民法庭加挂牌子后现为少年(家事)法庭,自2018年2月启用以来,共受理少年(家事)纠纷案件1479件,已结案1452件,结案率98.2%,调撤率81.5%,服判息诉率97.8%,无一例信访案件;年均办理诉前调解纠纷300余件,平均每日接待当事人20余人次,促进50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视察时对相关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牢记初心践行使命 司法为民出妙招

根据少年(家事)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抽调数名政策法律意识强、审判经验丰富、适合少年(家事)工作的审判人员专职审理相关案件,保证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性。选任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人民陪审员18名,参与审理少年(家事)案件,促进少年(家事)审判专业化。探索实践圆桌审判模式,在儿童活动室和亲情观察室之间设置单面镜,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教育整顿期间被中央教育整顿安徽督导组副组长李光辉、省教育整顿驻淮指导组副组长张业锁、市委组织部部长单强等领导充分肯定。在处理涉少年(家事)案件纠纷过程中,坚持诚心、爱心、耐心、细心,创新“五步工作法”,在愉快、温馨、关怀的氛围中弥合亲情、解决纠纷、挽救保护。

推进多元化解纠纷 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请进来”,与区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公安、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十余项制度方案,健全完善“一条龙”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促进烈山法院群众满意度排名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设立全区少年(家事)多元化解中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站、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反家暴临时庇护所、驻少年(家事)法庭警务室,打造展厅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更好的服务于少年审判需要。

坚持“走出去”,由女法官组建“法官妈妈”志愿者服务队,坚持16年常态化开展爱心传递、物资捐赠、法治教育等公益互助活动,“法官妈妈”品牌活动五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设立“法官妈妈”工作室,在涉未成年案件审判中给予亲情关怀、指导帮助和司法救助等,尽最大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传递给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在辖区所有村居、社区群众服务中心安排摆放少年(家事)法庭九项便民措施二维码,让群众不出村居社区即可扫码与法官联系咨询,方便人民群众解决法律问题,真正践行司法便民、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