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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浏览次数:8446作者: 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 淮北日报发布时间:2023-07-03

近日,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上门问需,与市林业局围绕强化“府检联动”、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市人民检察院详细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及淮北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较为具有代表性的森林、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市林业局相关部门介绍了近年来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情况,以及在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职责。与会人员就多措并举加大森林、湿地等林业资源保护力度、构建“检察公益诉讼+碳汇(碳票)”协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市林业局表示,市人民检察院到市林业局走访座谈,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的工作作风。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府检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全市涉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努力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业配合等各项机制落到实处,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履职,严厉打击涉林领域刑事犯罪,通过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磋商协作等方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林业资源保护职责,对破坏林业资源的侵权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破解“违法者破坏,公益受损害,政府来买单”的困局。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实现1+1>2的效果。要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为推动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林业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碳汇(碳票)”协助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