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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1,信任+N 是感谢,更是激励
浏览次数:9067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8-16

“为营商护商,帮助企业更好发展,调解人员不仅在工作时间进行调解,还多次在休息日开展调解工作。正是他们积极的工作态度,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开展工作的为民情怀,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他们的努力在此表示深深的敬意。 此次诉讼矛盾的化解,使得公司资金及时回笼,缓解了公司的经营困难,理顺了经营关系。对于贵单位的艰辛付出再次表示衷心感谢。”8月11日,濉溪县法院双堆人民法庭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字里行间表达着对濉溪县法院双堆人民法庭和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调解员的诚挚谢意。

濉溪县某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濉溪县商品混凝土公司)诉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两当事人系长期合作关系,2022年濉溪县商品混凝土公司陆续向安徽建筑公司供应了价值181万余元的商品混凝土,安徽建筑公司迟迟未能支付全部货款,截止濉溪县商品混凝土公司起诉之日,仍欠91万余元货款未予支付,导致濉溪县商品混凝土公司现金流断裂,出现经营困境。

濉溪县法院双堆人民法庭接收该案后,立即协调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调解团队展开诉前调解,期间,调解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沟通案情、分析证据、总结案件争议焦点、悉心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相应法律后果。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往来账目较多,数额较大,甚至出现当事人数次反悔等情形导致调解几近失败,但调解员坚持不懈,多次加班加点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得以调停矛盾,促使诉讼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20万元。此纠纷的解决不仅缓解了濉溪县商品混凝土公司的资金压力,还缓和了当事人的关系,为双方公司再次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调解员尽心尽职的工作也获得了当事人的深度认可和衷心感谢。

这封真诚的感谢信不仅寄托了当事人对法院和调解员的感激,也是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认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 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双堆人民法庭将继续承担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责,结合诉源治理工作,善用调解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表现出应有的担当,守正创新、精准发力,在时代发展的道路上笃定前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大局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