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烈山区
悉心调解促和谐 身体权纠纷巧执结
浏览次数:11430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17

近日,烈山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均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赞赏。

吴某某从事彩钢瓦安装工作,在承揽某处楼房的隔热层彩钢瓦安装业务时,正巧彩钢瓦从楼顶掉落,砸伤在施工楼房附近的沈某。双方就赔偿事宜诉至烈山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吴某某需赔付沈某各项损失合计168000元。

判决生效后,因吴某某觉得冤屈,一直未履行判决赔付义务,于是沈某到烈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案件立案后迅速了解案情,将双方当事人约至烈山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将沈某与吴某某的纠纷解决。在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结合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从情、理、法角度入手,认真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建议双方各自适当让步。最后,在执行干警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吴某某一次性赔付申请执行人沈某各项费用共计16万元,申请执行人沈某放弃对剩余案件款的执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吴某某向沈某支付16万元案件款后,本案顺利执结完毕。

切实解决执行难,离不开法院的工作安排,离不开执行法官的坚持努力,更离不开每一位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烈山区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让执行工作有力度更加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