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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第十一次入选典型案例
浏览次数:2768作者: 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 淮北日报发布时间:2024-04-01

近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2023年全省检察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该案系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入选的第十一个典型案例。

2021年至2022年期间,辛某甲通过其经营的粮食收购点向当地小麦种植户收购两种新产小麦,安排辛某乙等3人筛选后冒充该麦种,向不特定农户销售伪劣麦种共计296781元。2022年12月,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辛某甲等人行为可能侵害众多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及国家粮食安全,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2023年3月10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辛某甲等4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判令涉案粮食收购点承担销售不合格麦种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890343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同年5月12日,濉溪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辛某甲等4人两年至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至二十万元不等刑罚,支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

针对本案中暴露的农资领域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完善问题,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农业农村、市场监督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构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农业农村局会签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共同维护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将继续肩负“公益守护人”的职责使命,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聚力重点领域,脚踏实地办理精品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