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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花前的撤诉申请
浏览次数:1038作者: 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 安徽法治报发布时间:2024-04-22

近日,在濉溪县双堆集镇,一位律师正蹲在油菜花前书写:“ 因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现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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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起该情景的起源,还要从一起土地纠纷说起……

“法官,开庭的时候我能不能不去,我害怕。”双堆法庭办公室里,原告的这句请求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

原告因自家确权地长期被占用而诉至双堆法庭,要求被告排除妨害,按理说,原告既然有政府确权,应当是理直气壮地行使权力,为何会这样小心翼翼地发问?法官带着探究与原告深入沟通,了解到原、被告争议地的复杂性。原来争议地本属于原告父亲所有,后因历史问题由邻居(即被告)家庭占用,历史问题纠正后,村集体将争议地使用权返还给原告父亲,但因被告家庭长时间占用,在争议地上形成了既得利益,如果将该争议地返还,将使被告家庭出行不便,并产生其他附着物损失,因此被告家庭一直未实际返还争议地,两家因此积怨。后原告成为争议地承包人,被告家庭仍未实际归还使用权。原、被告矛盾随着时间的流逝并未消减,反而因为种种琐事累加,矛盾越发激化,甚至发展到动手打架的程度,经过派出所、村两委、双堆集镇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均未取得良好效果。想到自己多年来受的委屈和担惊受怕,原告便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庭。

了解两家积怨后,承办法官与合议庭成员共同商讨,一致认为仍应以调解为主,若直接判决将不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未来的执行工作也会遭受巨大阻力。

随后,承办法官实地考察了争议地,多次上门与两家人沟通,了解双方实际需求与矛盾纠结点,同时协调当地村两委、镇政府农业部门参与调解。多年恩怨难以消解,该案迟迟未能调解成功,只得排期开庭。

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均有家人陪同,还邀请了其他邻居、乡贤预备作为证人参加庭审。承办法官早早来到了审判庭,观察双方的情绪和态度后,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再次尝试调解。这次,双方均有各自聘请的专业法律人士作为代理人在场。法官先是与双方代理人单独沟通,了解到原告家庭成员目前都在外地发展,对本案的期许是彻底解决与被告家庭的积怨,而非仅就争议地作出处理。后经与被告家庭及左邻右舍沟通,了解到被告家庭长期在争议地旁的房屋内居住,对争议地需求多,难以退让。法官综合考量下,提出转让争议地承包经营权的调解方案。接下来,就转让方式、转让价格等细节沟通了一个半小时余,终于达成调解方案,原告以12000元将争议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被告。

次日,承办法官前往争议地块,与原被告、村委、左邻右舍共同测量、明确转让地边界。至此,原、被告双方关于争议地的积怨得以消解,原告代理人当即现场书写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