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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法院:法庭搬到家门口 借贷纠纷就地解
浏览次数: 次作者:来源:中共淮北市政法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10-26 14:53

10月21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石台人民法庭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在梧桐村乡村巡回审判点就地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程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系远房亲属。2023年5月,陈某某因承包工程需支付工人工资,向程某某借款6万元,约定借期一年、月利率1.5%。借款到期后,陈某某陆续支付利息15800元,自2025年5月起未再偿付。程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均居住在梧桐村周边,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石台人民法庭决定在梧桐村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展调解。调解中,法官首先向双方释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相关规定。双方约定的月利率1.5%,折合年利率18%,已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司法保护上限。经法官引导,程某某自愿将计息标准调整为年利率12%。重新核算并扣除已支付的15800元利息后,双方确认尚欠利息9580元。利息问题厘清后,双方又因还款方式产生分歧。陈某某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每月仅能偿还1000元至2000元;程某某则担心还款周期过长,希望未清偿本金继续计息。法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向陈某某说明拖延还款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程某某合理考虑对方的偿还能力。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自协议生效起按季度归还6000元;后续利息以未清偿本金为基数,自2026年10月22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直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纠纷就地化解。

算清的是账本,守住的是亲情。此次巡回调解既厘清了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兼顾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下一步,石台人民法庭将继续依托乡村巡回审判点,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