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3814作者: 袁涛 发布时间:2015-11-27 |
近日,省高院下发文件,淮北中院被授予2014年度“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称号,成为获此表彰的六家中级法院之一,这是继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先进集体”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2014年,市中院以创建“执行工作先进法院”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依法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扎实开展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等专项活动,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全年受理执行实施案件270件,执结176件,衍生案件结案率100%。
规范管理,依法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穷尽措施、执行到位,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征信系统,对在指定期限内拒不申报财产、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予以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27人,7人被司法拘留。受理来信来访15件,全部息访。
加强联动,倡导诚信。继2011年签定《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后,又与公安、国土、农商银行等单位签定《建立执行查控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对省高院联动机制以外的在淮协助执行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开通专线依法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拘留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与发改委、文明委、宣传部等单位合作建立红黑榜制度,将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纳入红榜,将失信被执行人拉“黑”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从严管理,确保廉洁。认真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用当事人认可的方法查找财产,用当事人听懂的语言解释法律。严格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狠抓各种与执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行能力。多次召开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疑难问题,统一认识,提高水平,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