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922作者: 市中院 发布时间:2016-01-29 |
1月21日,市中院召开2016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暨“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玉科主持会议,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廉政监察员、执行局全体人员,各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工作分管院领导、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执行局长参加会议。
根据最高法院统一安排,市中院决定于2016年1-3月在全市法院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引导干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市中院决定在全省法院首家开展“百日执行会战”活动,抓住1-3月尤其是春节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执结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交通肇事赔偿费用、医疗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建议的执行案件和上级法院交办、督办的执行案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朱书见主任和齐敦全局长分别宣读了“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和“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方案,就两项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开展方法。
余跃武院长就两项活动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廉洁司法集中教育,余院长指出,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建设清正廉洁法院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法官廉洁司法的有效途径和法院系统践行“把法律挺在前面”的重要载体;全市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注重统筹兼顾、认真整风肃纪,以公正廉洁司法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针对“百日执行会战”,余院长要求,开展执行会战是回应社会关注、维护群众利益、提高案件执行质效的需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在保持良好质效的同时仍有进一步改进提升的空间;两级法院要切实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协调、大力宣传、做好保障,以专项执行促进常态执行,以集中执行服务社会民生,切实保障社会和谐安定,以实际行动取得社会对法院工作更多的支持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