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3336作者: 李欣 发布时间:2016-02-19 |
自开展“执行百日会战”以来,濉溪县法院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实现了良好的开局。2月18日,濉溪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执行指挥中心监督现场执行。
早八点,濉溪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带领部分法警队干警和百善法庭干警一道前往百善镇黄新庄,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该次执行行动利用单兵装备实时传输执行活动现场情况。此刻,濉溪县人大副主任闻斌、县人大代表胡博、县政协委员张侠在县法院院长黎文彬、副院长马成城、许晓明的陪同下,坐阵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视频连线监督、指挥此次执行行动。同时,此次执行行动也是该院首次利用微博直播执行活动情况。
执行工作人员来到被执行人黄某家中,其家属谎称不认识被执行人,阻扰执法被拘传。该院执行局局长王民、百善法庭庭长丁淑敏和执行人员来到当地村委,与当地村干部沟通、协助此次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家属认真讲解拒不履行将带来的严重后果,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后家人送来两万元执行款,剩余3万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此执行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