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783作者: 闻静 发布时间:2016-03-04 |
3月3日下午,烈山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刘桂侠在庭前认真准备的基础上,经过庭审中的耐心调解,最终使43名原告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让众多原告满意而归。一起涉及农产品买卖的系列案件17天迅速解决,避免了矛盾激化,促进社会稳定。
2014年6月10日,被告徐某购买了43名原告的小麦和黄豆,原告把小麦和黄豆交付给被告之后,被告仅给原告出具了收货单,并没有足额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43名村民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徐某偿还拖欠的货款。承办案件的刘法官在本案开庭审理前,多次找到双方了解情况,进行调解,从情与法的角度对众多原告和被告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