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669作者: 吕侠 发布时间:2016-03-07 |
值“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女性和其他普通百姓的法律和维权意识,烈山区法院党支部、团支部和妇联一起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月5日一大早,烈山法院的志愿者们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鲁冬的带领下精神抖擞的朝古饶镇大何村出发。而在前一天,干警们在准备可能会被问到的法律问题的同时,也早早准备好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宣传手册以及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宅基地纠纷和盗窃犯罪等方面的案例宣讲牌,希望通过这些身边发生率比较高的纠纷处理知识帮助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中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也希望其他群众能够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和案例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日常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带着这些希冀,志愿者们一路来到大何村集市东头,在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咨询台、旗帜、资料等一切刚刚准备就绪,十里八村过来赶集的乡亲们就都好奇的围了上来。在了解到志愿者们是法院的工作人员过来宣传法律知识后,乡亲们纷纷表示想拿些资料回去看,不到半小时,干警们带的资料就被“一抢而空”,很多没“抢”到的百姓在自己的咨询得到志愿者们的热心解答后,也都满意散去。同时志愿者们也发现,有些女士在很仔细的观看人身保护令案例宣传牌,由衷的希望这些能够帮得到她们或者其他一些人。
当天活动结束,很多百姓和志愿者都表示希望可以多多开展这类法下乡宣传活动,一方面乡下的百姓可以更多的了解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法律规定,进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百姓们法律意识的增加也可以预防更多纠纷和犯罪的发生,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为中国梦的实现踏上一个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