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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坚持“四个到位”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浏览次数:2643作者: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3-09

“六五”期间,淮北市始终站在“抓法治就是抓基础、抓环境、抓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社会参与”工作格局。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组成人员,不断拓展成员单位范围;县区、部门均相应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专题研究法治淮北建设工作,市党政领导带队参加“江淮普法行”、“12.4”及重大节假日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市人大组织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市政协多次对普法工作视察。

二是科学谋划到位。2011年,根据中央和省委“六五”普法规划,我市结合自身实际下发了“六五”普法决议、“法治淮北”建设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县区、部门也相应制定具有各自特色的“六五”普法规划。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淮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将依法治市工作细化分解为152项具体任务,明确了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方向。“六五”普法期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召开43次工作会和协调会,下发文件150份,有力促进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三是工作保障到位。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问题,明确法治宣传占公益广告20%、各级领导干部在线学法不低于5分、普法宣传占政府目标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2.5分以及普法经费按照人均0.15元标准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等一系列刚性要求。同时,组建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服务团、法治道德讲堂讲师团等50余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发展一批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团队,培育千余名普法宣传骨干,有效提升了工作能力。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加强和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意见》和普法任务书,层层压实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效能考核、综治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制定县区、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政法机关分类考核标准,初步建立完善了覆盖全市的综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