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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试用执法执勤用车微信审批平台
浏览次数:2711作者: 烈山区司法局:权茂昌   发布时间:2016-03-16

为加强和规范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确保执法执勤工作有序开展,杜绝违规使用车辆,烈山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审批方法,创建了微信群,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审批,取得了较好成效。

2016年3月1日至3月14日,烈山区司法局下辖各司法所、各部门通过微信审批平台成功申请执法执勤用车8次,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评估、社区矫正走访工作。

各司法所、各部门通过微信提交用车申请后;由平台负责人对申请用途、用车时间、路线进行审查,并根据车辆、驾驶员使用情况提出审查意见,提交局长审批;局长审批后,由平台与申请单位对接,安排车辆、驾驶员,由驾驶员填写公务用车出车单,出车单上记载公务用车基本情况,并由驾驶员、申请用车单位负责人、平台负责人、局长签字后存档。

通过微信群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审批,优化了用车申请方法,省去了申请中不必要的麻烦,也留下了用车审批的电子档材料,结合《公务用车出车单》,确保了执法执勤用车的规范、有序,为执法执勤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便利。下一步,烈山区司法局将及时总结使用经验,不断改进申请、审批方法,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