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218作者: 濉溪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3-18 |
2016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的法治宣传工作在继承发扬“六五”普法成功经验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利用节点开展宣传活动,一改往日填鸭式普法模式,更加注重与节点相联系,与群众所需相呼应。
进入3月以来,县司法局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结合“3.5”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日、“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县司法局积极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10名志愿者参加“全民志愿服务月”活动,重点对反家庭暴力法、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让群众明确权利义务内容及维权途径和程序,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县司法局组织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普法志愿者开展了“新消费,我做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倡导“消费者优先”理念,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增强消费者鉴假维权能力,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引导消费者懂法、守法,学习科学、现代的消费理念,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在普法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因材施教”,用更生动、更准确的方式精准普法,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贯穿于普法工作之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探索法治宣传新模式,结合重大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濉溪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