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714作者: 张金金 发布时间:2016-03-18 |
近日,家住烈山区宋疃镇的孙某来到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声泪俱下的向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的不幸遭遇。而工作人员了解事件经过后,迅速受理案件,并安排法律工作者帮助孙某维权。
据悉,孙某系残疾人,和丈夫于1996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结婚二十年,丈夫不仅不务正业,还有酗酒的习惯,每次醉酒后都对孙某进行拳打脚踢。为此,孙某曾于2007年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由于孩子年幼,孙某不忍心看着孩子受苦,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丈夫写了保证书,孙某也撤回了起诉。
天真的孙某本以为丈夫能洗心革面,然而,保证书对于丈夫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从此往后,丈夫的家暴行为反而变本加厉,还曾威胁孙某:“如果你再提离婚,我就和你同归于尽”。为了孩子,孙某一忍又是十来年,如今孩子们都长大了,孙某再无牵挂,在孩子们的鼓励下,孙某再次鼓起勇气,来到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解除这不堪回首的婚姻关系。
得知这一情况,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受理了案件,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孙某的诉讼代理人。目前,在接受指派后,代理人已经向申请人和村委会了解案情,并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为相应的诉讼事项做好准备,力争依法维护孙某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家庭暴力现象屡禁不止,但家庭暴力一直存在取证难、认定难的情况,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实施,“两难问题”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希望广大妇女朋友,在遭受家暴时不要一味的忍气吞声,而是应该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与家暴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