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3022作者: 烈山区法院 郭西凯 发布时间:2016-04-01 |
近年来,烈山法院持续招录年轻工作人员补充进审判队伍中,他们在审判工作实践中努力学习、快速成长,有不少人已经承担繁重的审判任务,开始发挥“挑大梁”的作用,有力促进了该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该院青年法官孙浩就是其中的一员,3月24日,他连续化解两起婚姻家庭纠纷。
当天上午的婚约财产纠纷,孙浩了解到女方家庭还有一些不合时宜的较落后的思想,从女方的思想工作入手,向他们讲解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时代理念和法律精神,结合案情释明具体的法律规定,终于使他们同意返还部分彩礼;因为已经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男方在法官的劝导下也同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当天下午的同居关系纠纷,孙浩从案由所确定的法律关系出发,排除了婚前个人财产、婚约财产、不当得利等不适宜在本案中处理的内容,把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集中到孩子身上来,组织双方调解。法官首先对作为原告的母亲耐心讲解法律规定,打消了原告拒绝孩子的父亲行使探望权的念头,而且原告同意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数额从每月800元降到400元,但是被告以经济困难为由只同意支付200元。法官注意到被告意志消沉,从父女亲情的角度入手,鼓励被告改变精神面貌,积极面对生活,承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努力给女儿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在法官的耐心开导下,被告表示之前自己确实有一些错误的想法,两口人之间的感情经济纠葛不应该把孩子牵扯进来,以后不管怎么样一定要做一个优秀的父亲,让女儿过上幸福的生活,对法官的劝导表示感谢。最终原被告对抚养女儿的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孙浩法官在调解案件时敏锐把握争议焦点,灵活采用方式方法,其较高的专业水平、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以及案件处理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得到当事人和代理人的一致认可。然而,下午的调解工作圆满结束后,他并没有片刻喘息,而是马上开始了另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