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5436作者: 濉溪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6-04-06 |
位于濉河和溪河交汇处的濉溪县法院,近年来立足于服务“四个濉溪”建设,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濉溪、平安濉溪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2014年以来,该院的综治工作亮点纷呈,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的认可和赞誉:
一、每年出台院“一号文件”,服务大局。每年以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契机,提前研究和谋划,出台文件,以制度为前提提供好司法保障。2014年1月,出台一号文件《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四个濉溪”建设的意见》;2月,院党组出台一号文件《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县委书记李加玉分别对这两个1号文件作出批示肯定,并号召全县机关单位学习。2015年2月,出台《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金融安全的实施意见》文件,将原来由院民二庭集中负责审理的商事案件,分流到全县6个人民法庭受理和审理,让群众少跑路,提高了金融案件的审理效率;加大调解和撤诉力度,2015年,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72件,涉及金额1.2亿元,调解撤诉结案163 件,调撤率60%。同时和县内各金融机构及时联络,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召开全县金融机构和法院联席会议1场,提出司法建议3条,对审判中捕捉到的金融风险信息,及时反馈,降低了全县金融市场风险。
二、在全国法院创新“一庭一品”建设。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信息专刊第57期刊登了濉溪法院“一庭一品”的做法,在全国法院加以推广。该院下辖7个人民法庭,根据每个法庭所辖区特点,坚持分类指导,创建成了特色法庭,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百善法庭开设“和谐茶室”,依托临涣古镇几百年“棒棒茶”文化氛围,充分借助在当地有影响力的“茶客”参与案件调解,依靠熟人社会结构特点和传统优势,借助宗族、人情、社会评价的影响力,构建出更接“地气”的化解矛盾纠纷新平台,成功化解了大量“易判难执”的骨头案,促进了许多家庭和邻里关系的和睦。铁佛法庭在26个行政村设立驻村调解室,形成人民法庭、驻村调解室、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五位一体的“诉调对接”格局,主要采用法官、村干部、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调解的“四方”模式,部分案件邀请乡镇工作人员、民警、司法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的“四方+”模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五沟法庭设立人大代表联民工作站,充分利用辖区内人大代表多的特点,邀请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的司法服务体系,自2014年以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四铺法庭设立“心理咨询办案室”,发挥心理咨询在矛盾化解、缓和纠纷中的作用,把法与情结合起来,主要针对婚姻家庭、经济等民商事纠纷中的亲戚、朋友关系和谐、感情缓和等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并适时为干警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双堆法庭位于淮海战役主战场之一的双堆集镇,该庭充分利用红色革命传统文化,为地方旅游产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和巡回审判,接受当地群众及游客法律咨询,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得到群众点赞。
三、在全省法院首创“裁执分离”机制。2015年8月,在全县行政机关开始实施“裁执分离”机制。主要针对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案件难执行的情况,在全省法院首家出台《关于建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同时为行政机关确定行政征收补偿材料和申请强制材料清单,建立了由法院依法审查裁定,行政机关负责执行的新机制,确保依法行政,提高执行效率。该机制启动以来,成功破解了棚户区改造、淮水北调和路网建设等项目难题,其中在县中医院棚户区改造中,一次性发出2份准予强制执行裁定,有效助推项目顺利进行。“裁执分离”机制的建立,在全省乃至更大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省高院专发《贺信》予以肯定。
四、获评淮北市唯一的“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2014年,出台《濉溪县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力度,当年确认案件93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做了有益探索。2015年,濉溪法院被安徽高院授予淮北市唯一的“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一是发挥简易优势,实现高效化解。建立小额诉讼、速裁机制,对于简易的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强化与调解的衔接,实现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速裁案件简化办理,2015年共办理速裁案件453件;二是成立交巡法庭,实现便民利民。在县交警大队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上诉案件;接受当事人咨询;进行诉前调解;对人民调解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司法确认。2015年交通巡回法庭受理案件393件,诉前调解案件170件;三是探索刑事速裁,缓解案多人少。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的实施办法》,在淮北法院率先开展刑事案件速裁工作,明确刑事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和程序,案件主要涉及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情节较轻的犯罪,只需当庭讯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听取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后直接宣判。2015年共办理刑事速裁案件17件,一定程度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五、审判质效跃居淮北市基层法院第一。濉溪法院狠抓审判质效,以司法为民温暖当事人,调解撤诉率、陪审率等指标明显上升,发改率明显下降,审判质效综合考核从2013年的淮北市基层法院排名靠后,连续两年跃居第一。
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濉溪法院退休法官袁希江,义务宣讲法律、政策10余载,被全国青少年普法办公室聘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团成员、濉溪党校老年大学教员,2015年初被评为“濉溪好人”,其先进事迹被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治安瞭望》、《淮北日报》等媒体报道。铁佛法庭庭长董存生扎根基层24年如一日,带领全庭干警,在全镇26个村设立了驻村调解室,运用办案调解经验, 化解了大量的基层矛盾纠纷。民一庭王思跃法官获评2015年“全省法院双拥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谢友红、丁峰、张占楼三法官现分别被濉溪县濉溪路小学、广文学校、口子实验中学聘为法制副校长,为孩子们的普法、社会和谐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