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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检察院“12345”工作法 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优势
浏览次数:2412作者: 杜集区检察院 李燕   发布时间:2016-04-18

近年来,淮北市杜集区检察院面对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立足自身、不断探索,实行“12345”工作法,实现案件管理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推动案件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

“一个办法”促进案件规范管理。顺应检察工作要求,针对案件管理工作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现状,杜集区检察院案管办根据安徽省检察院、淮北市院下发的关于案件管理规定,经多次研究论证,补充完善,制定出台《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法》,此《办法》的施行切合实际、贴近工作,具有规范性、指引性和操作性,为规范案件流程,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内部监督起到积极作用。

“两个关口”确保案件质量提升。一是严格受理案件标准,把好案件入口关。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案件材料装订是否规范、在押犯罪嫌疑人是否移送换押手续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查。二是严格送案送卷标准,把好案件出口关。对办结案件着重对案卡内容是否填录完备准确、承办案件法律文书是否依照规范用印、所使用文书是否存在不当和错漏,文书中用语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出口上保障案件质量。

“三个平台”保障案件信息透明。一是用好案件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使用要求,加强流程监控、系统运维,提高业务人员系统操作水平,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稳定规范运行。同时,认真做好案件管理和数据统计两系统的衔接导出,做到检察数据正确、稳定。二是建设电子卷宗制作平台。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经过多方协调和积极筹建电子卷宗制作平台,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关于电子卷宗制作的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要求,购置先进的复印及扫描设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电子卷宗的管理及操作,并依托电子卷宗制作系统提供便捷的律师阅卷模式。三是打造阳光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实际,利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确保司法公正,检务公开阳光。

“四个群体”点赞案件管理工作。一是为群众做好服务。加强案管大厅建设,设置案件受理、律师接待二个窗口,在一楼大厅设置电子显示触摸仪,方便群众自助查询相关法律文书,搭建服务执法办案、服务人民群众的新平台;二是为律师做好服务。设置专门的律师接待室,优化律师阅卷接待场所,及时接收和转送有关申请、材料或书面意见,落实律师申请会见、提出意见、告知事项的预约、联络和接待安排。三是为干警做好服务。在履行好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等基本职能的同时,切实延伸职能为其他业务部门服务;为院领导和检委会提供检察综合分析报告,切实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四是服务好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公、检、法互动衔接机制,定期联络,将重大事项联席解决。

“五个指标”映射案件管理科学化。在每月业务运行的五个重点指标及时反馈,为案件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一是每月各业务部门受案量和同比增减量;二是统计月度内案件异常激增情况;三是每月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文书公开情况;四是统计月度内在办案件限期预警次数;五是本月统计案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