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518作者: 市司法局 姜萌萌 发布时间:2016-04-21 |
淮北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四措并举为棚户区改造工程保驾护航。
一是“法律敲门”广宣传。基层司法所普法志愿者深入棚户区群众家中,发放棚改宣传资料,详细讲解棚改政策和涉及房产、婚姻、继承等的法律法规。
二是“咨询专区”解疑虑。基层司法所在社区设立咨询站点,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棚改咨询专区”,安排律师专门为棚户区群众就宅基地上房屋确权、继承、买卖等问题答疑解惑。
三是“排查调解”化纠纷。基层司法所在棚改区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目前全市共调处涉及棚改纠纷28件。
四是“法律援助”利民生。积极引导棚改区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结合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随时准备为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棚户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